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煌市党河水库库区周边综合治理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4:1,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敦煌市党河水库库区周边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敦煌市党河水库库区周边综合治理工程2012年建设任务,计划新增治理面积312.5hm2。
本项目建设治理措施包括水保造林工程、封禁治理工程、配套水利工程及其它配套措施。各项治理措施的建设规模为:
1、工程措施:配套渠灌措施和管灌措施,铺设输水管道6727m,衬砌渠道1650m。
2、林草措施:灌木防护林10.2hm2(渠灌),乔木防护林带2.3hm2 (管灌),种植苗木10.38万株。
3、封禁工程治理面积300.0hm2,围栏网3570m,立柱341个。
以上建设任务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工程计划2012年12月26日开工,2013年5月3 1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专业技术和水利水电施工资质三级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水利水电施工三级(含三级);
(2)过去三年每年完成施工额*低为500万元;
(3)投标人作为总承包商在过去三年中承担过至少一项建设工程项目;
(4)现场主要负责人员在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应具有三年以上经验,包括三年以上在关键岗位作项目经理的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两年以上在技术岗位上负责的经验;
(5)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所有企业必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按上述招标调件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日至2012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2号)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必须提交以下证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施工安全许可证、以及银行资信证明、业绩材料等,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2)施工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每套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5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送达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12月7日下午3:00整在敦煌市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原参加,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煌市党河水库库区周边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敦煌市沙州镇阳关中路1144号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王玉花 手机号:13830701772
电 话:0937-8864103
传 真:0937-882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