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共设施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公共设施不断完善不仅美化了我们的家园,也方便了广大群众。但是,公共设施遭破坏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令人心痛不已。
2011年7月开始,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队陆续在市区主要街路安装了道路中心隔离护栏,至2012年10月末,已陆续在11条街路安装隔离护栏7000延长米。一段时间以来,隔离护栏有效规范了市区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秩序,大大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认可。但令人遗憾的是,自安装隔离护栏至今,隔离护栏时常受到破坏,有因酒驾、超速驾驶造成的,有因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甚至出现多次人为的恶意破坏。据统计,截至10月29日,已损坏护栏350处600件,其他交通设施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也达数十万元。